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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的电箱如此寂寞?箱门弹起,把人打的满地是血……

青芮 问北京 2022-05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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刮倒向女士的配电箱/青芮摄

市民被路边突然弹开的电箱门打伤

寻求赔偿却找不到产权人


近日,市民向女士向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(微信公众号“问北京”)反映,9月19号自己骑自行车在西城区南新华街正常通行时,被路边一处配电箱突然弹开的门打中摔倒受伤,最终花费了大约800元医药费。


南新华街所在位置/高德地图

然而因为找不到配电箱的所属单位,向女士索赔的过程并不顺利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戳音频,听详情。

配电箱把市民打伤
向女士:当时我就有点儿懵,然后我起来之后看到地下有血嘛,没有感觉到疼......

提到9月19日的一场飞来横祸,直到今天,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,市民向女士仍然觉得心有余悸。她向记者介绍了当天的情况:

向女士:我是下午骑自行车往单位走,1点53左右路过这儿。正好有一阵风,因为它这个门没有上锁,这风还挺大,突然那个门就被风给吹开了,我就怼那个门上,就把我刮倒了

刮倒向女士的配电箱/青芮摄

向女士说,摔倒时脑子里一片空白,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等到起身后她才发现,地上有一片血迹。

向女士:起来之后发现我的左边身体手臂膝盖什么的,都有搓伤,右手这个小指位置豁了一个N型的口子,肉翻开了,不知道是刮在自行车的哪个部分还是怎么的,我当时懵了,没注意。

地上的血迹/受访者供

随后,向女士前往附近医院治疗,据她介绍,自己除了身体多处擦伤最严重的就是右手小拇指缝了5针

受伤后向女士手指流血情况/受访者供

向女士手指包扎后/受访者供

向女士的手指目前状况/青芮摄

交通队:交通意外事故
处理完伤口缓过神儿,向女士选择了报警。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交警为她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证明:

向女士:给我出了一个证明:经查询事发地周边监控录像,向文君(注:向女士全名)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,属于交通意外事故,当事方无责任。一个警官他给查的这个事情,给了一个北京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(工作人员的)微信,说(电箱)是京都文化的

交通事故证明/受访者供

市民:维权路艰难
之后,向女士和包括这家公司在内的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取得过联系,希望找到配电箱的所属方。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,自己的维权之路竟然会走的这样艰难。

向女士:京都文化明确说这不是我们的,说我们的电箱没有这类的;然后我就去找街道,街道让我去找居委会;然后居委会说我们这也查不到,又让我去找供电局去查供电局他说也不是他们的,因为他们的所有电箱都是有编号的,所以(现在)就卡到这儿。

记者实地探访
10月15号下午,记者来到了西城区南新华街,事发地点就位于道路西侧临近虎坊桥的路段。

红色标注为电箱所在大致位置/高德地图


记者看到,涉事配电箱被设置在人行步道上,紧挨着非机动车道,上面有“当心触电,禁止开启”、“有电危险”等标志。可以看出,箱体铁皮已经有部分脱落,不过之前伤人的门目前已经被人用铁丝捆住,无法打开。

配电箱部分铁皮脱落,门已经被人用铁丝捆住/青芮摄

配电箱紧邻非机动车道/受访者供

维修单位:找属地
那么,这个配电箱到底是谁设置的呢?记者首先拨打了箱体上标注的维修电话,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属地部门:

维修单位:我们是做这个电箱的表面材料的公司,不是这个电箱的产权单位。街道办事处他们会知道归哪个地方管,您问一下试试。

街道办:找产权单位
于是,记者联系了属地——西城区椿树街道办事处,城建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

椿树街道:不是我们的,严格说我们连维护权都没有,它的产权应该是电力公司和一个文化公司

京都公司:不是我们安的
这名工作人员口中的文化公司就是向女士曾经联系过的——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,记者也拨打了这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桂先生的电话,他表示,这处配电箱并不是他们安装的。

京都公司:不是我们的,不知道产权单位是哪。要说能在马路上安电箱,我觉得他不是哪个公司能这么弄。

宣武供电所:不知道
几经辗转,记者又和片区所属的供电部门——国家电网宣武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,他告诉记者,他们也不知道这处配电箱是谁设置的。

宣武供电所:不是我们电力公司的那箱子,我也不知道啊那谁的,闹不清你们那事儿。

西城城管委:找供电局
多方沟通无果,那么这处配电箱的用途是什么?又是否为市政设施呢?带着疑问,记者拨打了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电话,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说:

区城管委:肯定是供电局,这事儿就应该找供电局,不承认的话,那(上)法院告他呗。

市民:起诉我都不知道告谁
可是在向女士看来,为了几百块钱的医药费而起诉,似乎有些得不偿失。

向女士:医药费大概花了800(元)左右,起诉、走法律这种确实是挺麻烦的,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折腾这个事情。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就是,因为不知道产权单位是谁,我都不知道被告应该写谁

专家:通过司法程序解决
那么现在,向女士是不是只有到法院起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呢?中国社会科学院 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副研究员 单菁菁 表示:

单菁菁:配电箱,大的电路的供应的话,可能就是供电局供电这些部门,但它也有可能是比如说工程施工,临时需要在这里进行一些大规模的用电,(把)临时性的配电设施留下来,最后没有清理干净。因为你现在自己去找这些责任人,你找不到,也没有人来承担这个责任,只能通过司法程序了,她可以把她认为的责任人(都列上被告),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

专家:公共设施应有具体责任人
类似事件应该如何避免呢?单菁菁认为,对于配电箱等公共设施,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,做到每处设施对应相关责任人

单菁菁:公用设施还有日常的管理和维护,就是防止它出现这种意外事故,建设和管理部门是要承担这个责任。它实际上是能够明确到这个责任是落实在哪个部门、哪些人员的头上的,特别是现在我们智慧化管理了以后,很多的是网格化管理,责任其实是更容易明确的。

电箱伤人背后,
是管理缺失。
到底谁是责任方?
请快快站出来!

原创稿件 转载需授权 否则举报记者丨 青芮   编辑丨大姚
值班主编丨独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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